為預防新興職業危害,職業安全衛生法於民國103年7月3日開始施行,並於第六條增訂雇主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義務及於其施行細則說明預防措施應包括作業流程、內容及動作之分析、人因性危害因子之確認、改善方法及執行、成效評估及改善。
國內工作者因職業所引起之肌肉骨骼傷害屢見不鮮,近幾年更常在報章媒體上傳播,事業單位更被冠上血汗工廠之罵名,此議題值得我們重視及深思。目前學界普遍將肌肉骨骼傷害成因歸納為下列幾點:過度施力、不良的工作姿勢、重複性動作及三者合併發生等。常造成頸、肩、背、腰、腕及肘等部位之不適、疲勞、酸痛及疾病。可透過人因工程的檢核方式、改善技術及成效評估來改善工作場所設施、環境及動線。另可善加利用事業單位內各種改善資源,例如:QCC品管圈活動、IE提案改善制度等,結合人因工程的檢核方式、改善技術及成效評估模式,協助事業單位改善作業生產動線以提升生產效率及強化同仁安全衛生意識。